最近,有关上海一位女教师涉嫌与一名16岁的高一男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传闻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
2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学对外公布了一则情况说明,指出学校已联合相关机构展开了深入调查,并对涉事教师做出了立即停职的决定。接下来,学校将依照调查所得出的结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的处理。
涉事教师已被停职。图/上海市第二中学
九派记者观察到,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举报材料里,一位自称为女教师丈夫的人似乎揭露了那名未成年男学生的名字以及一张清晰的高清面部照片。
在相关议题引发网络热议之际,部分网民提出疑问:公开透露该未成年轻男性学生的具体姓名及清晰面部照片的做法,是否构成了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九派新闻向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的商乂涛律师进行了咨询。商律师指出东莞外遇取证公司,网络上的聊天记录和照片出处难以追溯。若这些内容是由举报人——女教师的丈夫自行公开,依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他可能触犯了女教师张某和男学生常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而若这些信息是通过其他途径泄露,那么接受举报的机构则需对管理不善承担相应责任。
就目前网络公开的对话记录来看,无法直接证实张某与常某涉嫌强奸、猥亵等不法行为女教师婚外情,官方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因此也无法验证这些对话记录的真实性。也就是说,无法确认举报人所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发生。如果最终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对话记录是伪造的,或者存在其他虚假情况,举报人可能需要承担因侮辱、诽谤而可能带来的刑事责任。
此外,商律师还分析了该女教师可能要负的法律责任。
他明确指出,若网络流传的对话记录确凿无误,那么张某作为其婚姻关系中的成员,理应履行对配偶及家庭的忠诚责任。若不然私家调查侦探公司-学校通报女教师出轨高中生,律师谈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若提出离婚要求,有过错的一方或许需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作为教育工作者,个人必须坚守教学领域的清白。《教师法》中明确指出,教师需恪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对任何可能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那些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进行批评与反对。中学时代是塑造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的心理和生理发展需要得到恰当且正确的指导。教师,作为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关键人物,理应成为楷模,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