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撤诉后再起诉可以吗?
犯下重婚罪行,即便在提起诉讼后撤回,仍可再次提起诉讼。只要未超过追诉期限,起诉行为依然合法。重婚罪指的是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已婚却与其结婚的行为。这类案件属于刑事自诉范畴,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采取不主动受理的态度。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指出,若已婚者再次结婚,或虽知对方已婚却与之结合,将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分子,需经过二十年的追诉时效。若在二十年后,仍需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
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结婚登记后,若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便构成了重婚,这指的是两个法律婚姻的重叠。存在的情况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有的重婚者通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的方式获取结婚证,亦或是重婚者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深圳重婚调查取证,共同作弊以获取结婚证。
与他人未经法定登记程序而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以及与配偶已登记结婚却与他人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的,这类情况可归类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未与配偶或他人进行婚姻登记,却曾以夫妻身份先后或同时与他人共同生活东莞私人调查事务所,这种行为构成了重婚,具体表现为两个事实婚姻的重婚现象。
未与原配偶办理登记手续却以夫妻身份共同居住,之后又与他人完成婚姻登记,构成重婚东莞调查取证-重婚撤诉后再起诉,这种情况究竟可不可以?,这种情形属于先事实婚姻后法律婚姻的类型。
没有伴侣的人,即便清楚对方已有配偶,却仍然选择与其登记为夫妻或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这种行为构成了重婚。从这个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出,重婚与事实婚姻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关联的。
在处理重婚案件撤诉后再次提起诉讼的情形时,需依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来决定。若对案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或者对重婚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存在疑虑,则可进行撤诉。此后,只要在诉讼时效内,便可以重新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