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领受阻,都是“重婚”的错
长春二道:监督撤销冒名婚姻登记并推动源头治理
公开听证会后,案件承办人就如何进一步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进行研讨。
姚某某和迟某某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申请低保费,却偶然发现姚某某已有另一份婚姻登记信息。民政局因此无法为二人补办结婚证,导致低保费申请被搁置。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近期通过处理行政争议,不仅解决了姚某某的紧急困难,还促使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从而更好地规范了婚姻登记流程。
补办结婚证牵出“重婚”
1991年8月28日,姚某某与迟某某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从此两人开始一起生活,双方的婚姻状态一直有效。在这一过程中,他们用于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不幸遗失了。
2024年4月重婚谁来取证,迟某某查出患有尿毒症,治疗费用让家里财政紧张。为了申请低保,姚某某和迟某某去二道区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证明,没想到碰到了麻烦事。民政局记录显示,姚某某除了和迟某某的婚姻关系外,1994年3月28日还和另外一位叫李某某的人登记过婚姻。姚某某认真查证后发现,他与李某某登记的婚姻材料里,虽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都与他相符侦探哪家好-行政检察监督如何破解婚姻大事难题?吉林长春二道区有妙招,但是照片和签名都不是他本人留下的。这项奇怪的“重婚”记录,使得民政部门不能给姚某某和迟某某补办结婚证,低保申请也因此被耽搁,他们的生活因此更加艰难。
应对这一状况,姚某某在2024年5月向二道区法院申请了司法诉讼,意图借助法律手段取消不恰当的婚姻注册记录,不过相关婚姻注册行为已经超出规定的最长期限,法院按照法规理应裁定不予以受理。案件接着送到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因为法院没有立案无法展开司法鉴定东莞小三调查公司,涉及到的第三人李某某也不肯配合,民政局又找不到撤销结婚登记的理由,整个案件因此停滞不前。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姚某向二道区检察院提出监督请求。该院在接收案件后立即着手调查,分别约谈了姚某、李某以及区民政局职员,不过李某拒绝参与询问。检察院另调阅了姚某与迟某的婚姻状况证明,姚某与李某的婚姻登记凭证,以及姚某的所有个人档案资料。经过调查,负责案件的人员指出,本案的重要环节在于确认姚某某与李某某提交的结婚登记申请表上名为“姚某某”的签名,是否确实出自本人手笔。
笔迹鉴定锁定关键证据
为了取得重要证明材料,二道区人民检察院请求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部门开展字迹鉴定工作。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部门具备字迹检验资格的专家的指导下,二道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的人员搜集了若干符合字迹检验要求的参考文件,并进行了整理。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鉴定人员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形成了鉴定结论,确认与李某某的婚姻登记申请表上“姚某某”的署名并非其本人所签。
为了更好弄清案件细节、消除观点差异,二道区检察院组织了一次公开听证活动,邀请了各级代表人士、法律学者、执业律师等担任评议角色,鉴定人员同样到场,吉林省检察院和长春市检察院的检察业务与技术专家也亲临现场提供支持,听证过程中,姚某某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区民政局职员展示了相关的婚姻注册信息,鉴定人员对评估结果做了解释说明。听证员发表了姚某某与李某某的婚姻登记应予撤销的听证意见。
因为迟某人情况紧急需要治疗,那家单位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提交检察方面的意见,要求取消姚某人与李某人的婚姻注册信息,市人大代表身份的听证委员在得知姚某人家境拮据的情况后,立刻联系相关机构提供了帮助。
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经过调查,二道区民政局依照检察机构的意见,取消了对姚某某与李某某婚姻关系的确认,另外授予了姚某某与迟某某婚姻状态的法律承认,同时补办了他们的结婚证明,另外社区机构也协助他们申请了社会救助。
因李某某拒绝协助调查核实,并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资料办理结婚手续,该司法机构已将此案信息转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件处理完毕,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二道区检察院与该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机构合作,采用共同商议的方法制定了《关于恰当解决以假冒他人或虚构信息方式办理婚姻登记事宜的实施意见(试行)》,同时启动了针对相关领域的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那些通过欺骗手段完成婚姻注册的个人,相关机构给予了严厉批评,同时把他们记入婚姻注册方面严重失信人员档案。
(本报记者王男 通讯员王文选 回璇)